2006年5月12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7:26更新
有关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准备工作所作的调查发现,准备工作的时间表相当“紧迫”。
伦敦奥运交付管理局(Olympic Delivery Authority)的首席执行官戴维·希金斯(David Higgins)说,在东伦敦奥运公园所需要的所有土地都成为公有之前,无法开始任何一项建筑工程。
针对东伦敦的斯特拉福德(Stratford)的306公顷(756英亩)土地,当局发出了强制收购土地通知(compulsory purchase orders, CPO),伦敦当局就征收土地进行公共调查。
这片土地有90%属于公家拥有,但是在利河谷下游地区(Lower Lea Valley),一些商家和私人居民拒绝迁出。
土地征收
希金斯表示,即使土地征收完毕,还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清理整地工作,才能在2008年开始真正的建筑工程。
他说,“有很多很多准备工作必须进行,更不要提主要设施真正的开始动工。”
“时间表非常紧迫,如果要在2011年提前完成设施以备测试,这些土地就必须由伦敦开发署(London Development Agency)和奥运交付管理局取得控制权,至少要在2007年夏天以前。”
“这样一来,拆除和整地工作才可以开始,新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才能建立。”
“然后,奥运村的工程才能够在2008年初开始,主要的体育场、游泳馆、媒体中心才能在2008年春夏天开始动工。”
伦敦奥组委曾经访问北京,了解北京在奥运设施建设方面的准备和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