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4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2:15更新
一名被雇主拖欠工资的男子最后拿到1,300英镑的“硬币”。
61岁的退休巴士驾驶员雷恩2005年以健康理由离职,并在离职前请病假。
他的雇主与他发生有关工资的争议,雷恩宣称公司拖欠他应得的工资,一状告到了劳资纠纷法庭。
劳资纠纷法庭裁决公司应该支付2,300英镑的欠发工资,但是雷恩的前雇主却给了他一张1,000英镑的支票,和1,300英镑由1便士(1辫)到20便士(20辫)不等的硬币,总共达11英石(蝉迟辞苍别)重(约70公斤)
。
雷恩表示,不会接受这样的支付方式,就他的理解,前雇主并没有履行法庭协议。
他说,他将询问法律人士的意见,看看要如何解决问题。
根据皇家铸币厂(Royal Mint)的规定,只要符合以下的交易情况则是合法货币:单次交易不超过10英镑,可用20p支付,不超过5英镑可用10p支付,不超过5英镑可用5p支付,不超过20p可用2p支付,不超过20p可用1p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