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6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7:02更新
现在的英国房价连年飙升,许多人都无力承担高昂的房价,只好将拥有“光猛大屋”的梦想藏在心里。
不过,也有“天上掉馅饼”的时候的;一名英国男子有幸在12年不付按揭月供的情况下继续住独立大屋并最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这所房子位于斯托克波特(厂迟辞肠办辫辞谤迟),是建于上世纪60年代的一个独立房。
独立房
伦敦高等法院近日裁决,尽管斯托克波特居民贾巴尔·巴巴伊(Djabar Babai)在过去12年里没有向按揭银行支付按揭付款,但由于诉讼时限已过,贷款银行收回按揭房屋的时机已过。
贾巴尔在1999年9月致函“国民西敏寺银行”(NatWest Bank),通知银行说他已在当时“失去所有一切”,并失业在家。
叁年后,国民西敏寺银行对贾巴尔表示,他仍欠银行61,887英镑的按揭付款。
伦敦高等法院听证会获悉,贾巴尔同意以后每月支付40英镑的按揭付款,但此后仅交纳了答应支付的一小部分付款。
两年后,也就是2004年1月,贾巴尔宣布破产,截至2006年10月,贾巴尔的按揭付款欠债升至165,000英镑,他的独立屋价格也已升至200,000英镑。
时效法案
里查德·阿诺德(Richard Arnold)法官说,根据《1980年时限法案》(Limitation Act 1980)规定,国民西敏寺银行无权收回贾巴尔目前所居住的按揭独立房。
《1980年时限法案》规定,收回土地所有权的任何行动都必须在12年之内提出,这就是所谓的“占屋者权利”(squatters rights)。
法官表示,贾巴尔在1999年寄给银行的信函“十分含糊”,它不能作为国民西敏寺银行所说的按揭“证明”。
阿诺德法官说,银行对此“采取行动的权利”始于1992年,但是任何收回这个按揭房屋的行动已“在法律上失效了”。
这就是说,贾巴尔独立房的按揭契约现在已“失效”,国民西敏寺银行现在已无权采取法律行动收回这个按揭房屋。
据悉,贾巴尔与他的太太已经是这个独立房的登记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