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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0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8:40更新

盗贼纹身留名 警察按图索囚

英国一名偷车贼为警察破案提供了最关键的证据:自己的姓名和出生年月。警察顺藤摸瓜,小偷锒铛入狱。

21岁的阿龙?埃文思(Aaron Evans)砸破汽车的车窗,盗窃车内的物品。

埃文思没想到的是,汽车是警察故意留下的“诱饵”。车内暗藏的录像机录下了埃文思盗窃的过程,画面上清晰的显示埃文思脖子上的纹身图案:他的姓和出生年月日。面对“抹不去”的证据,埃文思只得认罪,被布里斯托尔(叠谤颈蝉迟辞濒)地方法院判处七个月的监禁。

警察是在布里斯托尔市中心的一个停车场里设下陷阱的。作为诱饵的汽车内留下了许多诱人的东西:卫星导航仪、手提包、汽车音响和手机。

自己留下破案线索

秘密录像录下的埃文思脖子纹身上提供的信息让警察很容易就查到了他的下落。

布里斯托尔警方说,过去两年中,他们已经用“诱饵汽车”(honeypot, capture car)抓获了200多名偷车贼。结果,布里斯托尔地区的汽车犯罪率下降了21%。

警官怀利(Ian Wylie)说:“车内的录像机录下的画面非常清晰,我们经常能够很容易辨认出罪犯是谁,他们在干什么。面对这样的证据,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认罪。”

怀利警官说,警方布下的陷阱是对付汽车犯罪的有利武器,但同时提醒公众要减少吸引小偷的机会:“不要让车内值钱的物品暴露在显眼的地方。最好是随身带走,不要留在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