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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06年3月月22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0:04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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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院判决穆斯林女生长袍案
 
莎碧娜·贝格姆
学校说莎碧娜·贝格姆的长袍违反制服规定
英国最终上诉法庭上议院裁决一家学校坚持一名穆斯林女学生不得穿着传统穆斯林长袍,而必须穿校服上课的决定不构成阻碍这个学生接受教育。

英国上诉法院去年就此案做出判决,认为英国鲁顿市(Luton)的登比中学(Denbigh High School)开除莎碧娜?贝格姆(Shabina Begum)是违法的,校方就此提出异议。

上诉法院的判决说,登比中学开除莎碧娜?贝格姆是没有考虑到她的宗教信仰,危害她的人权。

莎碧娜?贝格姆今年已经17岁了。2002年9月,她14岁的时候,开始穿着从头到脚的穆斯林宗教服装长袍到学校上课。

校方通知她的宗教服装不合学校制服的规定,而且有害卫生和安全规定。

信仰问题?

因为坚持穿着宗教服装,莎碧娜有两年的时间没有上学,后来她找到另外一间学校接受她穿着全身长的长袍上课。

上诉法院认为,登比中学在做出开除决定的时候,没有顾虑到莎碧娜的宗教信仰。

去年上诉法院做出判决的时候,莎碧娜表示学校对她穿着穆斯林长袍的态度,是美国9/11攻击事件之后,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反穆斯林情绪的一部分。

不过,英国上议院裁决,此案之中的关键点在于学校有没有在本质上拒绝让学童接受教育。

宾厄姆勋爵(Lord Bingham)在裁决中说,他认为校方并没有拒绝让学童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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